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部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大国工匠、能工巧匠、高技能人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至2028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128号)和《关于印发2025年至2028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中就培函〔2025〕109号)要求,由中国钢结构协会与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以“技能照亮前程”为主题联合举办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钢结构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国钢结构协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二)承办单位
中建钢构天津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中建钢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
为加强对竞赛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赛事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组成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钢结构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全面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委会成员名单附后。组委会下设竞赛执行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监督仲裁委员会,具体职责分工如下:执行委员会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全面实施;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竞赛的评判和各项赛务技术工作;监督仲裁委员会负责对竞赛组织实施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与仲裁。竞赛执行委员具体负责竞赛日常组织、沟通协调与事务性工作。
二、竞赛工种
本次竞赛工种为冷作钣金工,仅设职工组,为单人赛项。
三、竞赛标准
各职业(工种)均由理论考试和实操两部分组成,其中理论考试占比30%,实操占比70%,依据《冲压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高级工及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进行命题,适当增加钢结构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相关内容。
四、参赛对象
(一)参赛选手为从事冲压工(冷作钣金工)工作的在岗职工,年满18周岁,性别不限。
(二)参赛选手须在本单位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并由该单位出具在职证明。
(三)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本次竞赛。
(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生,不得以职工身份报名参赛。
五、竞赛安排
竞赛分为省级选拔赛及全国总决赛。
(一)省级选拔赛组织要求。
选拔赛由各省、市协会、钢结构协会和央企在竞赛组委会和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组织选拔,以企业为单位组队参赛,并在2026年9月30日前,向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参加决赛,决赛名额另行通知。
(二)全国总决赛组织要求。
全国总决赛由竞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实施。参赛队以省份为单位参加全国总决赛,2026年11月5-7日举办全国总决赛,决赛地点拟定在中建钢构天津有限公司。
六、奖励措施
(一)对于获得全国总决赛前3名选手,可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取得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对于获得全国总决赛第4—15名的参赛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相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重复颁发。
(二)对决赛前15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第1-3名为一等奖、第4-8名为二等奖、第9-15名为三等奖)。
(三)各职业(工种)获奖选手及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参加决赛选手数量的50%以内。
七、工作要求
(一)做好组织管理。各地要切实履行竞赛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做好竞赛重点环节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
(二)做好安全防控。各地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配合赛事举办地有关部门科学合理制定竞赛期间的卫生、安全应急等处置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确保各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做好新闻宣传。各地要高度重视竞赛新闻宣传工作,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宣传推广,扩大赛事影响力,积极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
八、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岳锋 010-82227102 15901316040
谢 娜 010-82227106 18911928367
(二)邮箱:wangyuefeng@cncscs.org